何丽华:
本院受理原告肖中英诉被告何丽华、徐宝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(2009)西民初字第1561号民事判决书,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,如不服本判决,应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上诉,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,逾期不上诉,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。
2010年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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